各县(市、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新区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滨 州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执行。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严格落实省、 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 2021年11月以后通过施 工图审查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含国有资金)的公共 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 标准建设,并获得相应的绿色建筑标识。各县(市、 区)要站 位于住建领域双碳目标,提高思想认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 “应申报、尽申报”。
二、强化机制建设。各县(市、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做好政策宣讲和前期准备。项目完成施工图审查后,要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预评价。通过预评价的项目,要纳入培育库,为入库项目提供支持服务,并 督导进度。进入施工阶段后,要开展过程指导,确保符合设计 要求及预评价要求。项目竣工后,要指导各参建单位完善相关 材料,及时申报。要充分发挥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全过程辅导和指引。
三、强化激励引导。对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 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泰山杯、鲁班奖、广厦奖等奖项的评选。 要大力宣传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以及提 升人居水平方面的优势,提高社会认知度,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压实责任,按时完成申报任务。市住建局 将为各县(市、 区) 申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定期下发项目清单,按季度开展调度和督导,对推进不力的,将进行通报。
附件:全市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的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清单
(2021年11月-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