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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2/14 14:34:03 来源:转载 】 浏览:1246

各县(市、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新区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滨 州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执行。要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严格落实省、 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 2021年11月以后通过施 工图审查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含国有资金)的公共 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 标准建设,并获得相应的绿色建筑标识。各县(市、 区)要站 位于住建领域双碳目标,提高思想认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 “应申报、尽申报”。

二、强化机制建设。各县(市、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做好政策宣讲和前期准备。项目完成施工图审查后,要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预评价。通过预评价的项目,要纳入培育库,为入库项目提供支持服务,并 督导进度。进入施工阶段后,要开展过程指导,确保符合设计 要求及预评价要求。项目竣工后,要指导各参建单位完善相关 材料,及时申报。要充分发挥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全过程辅导和指引。

三、强化激励引导。对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 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泰山杯、鲁班奖、广厦奖等奖项的评选。 要大力宣传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以及提 升人居水平方面的优势,提高社会认知度,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压实责任,按时完成申报任务。市住建局 将为各县(市、 区) 申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定期下发项目清单,按季度开展调度和督导,对推进不力的,将进行通报。

 

附件:全市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的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清单

(2021年11月-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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