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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住建系统5G 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12/14 11:34:16 来源:转载 】 浏览:917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专班,北海新区建设局:

为做好十届市委第一轮巡查5G建设及推广应用领域巡察反 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住建系统涉及5G 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落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抓施工图审查

(一)按规定做好有关项目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 设规范(DB37/5057-2016)》,督导施工图审查机构针对公共交 通类重点场所(地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码头等)、 大型场馆(体育馆、展览中心、图书馆等)、多业主共同使用的  商住楼和商务楼宇、建筑面积大于3千平方米的党政机关建筑以 及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其他公共建筑物,持续做好有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做好移动通信基站机房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DB37/5057-2016)》 规定“拟建建筑物是否需要作为移动通信 基站站址,由各地市铁塔公司确定并出具《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意见书》。该建设需求意见书应作为后续方案设计 审批、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提交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意见书》的,图审机构必须 严格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审查合格书。

(三)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及时向 有关机构推送审查资料和数字化图纸,由有关机构进一步复核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

二、 强化竣工验收管理

(一)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 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移动通讯设施施工完成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二)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并确认竣工验收的各项 条件符合要求后,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三、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相关科室、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 和大局意识,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 位,推动住建系统涉及5G 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实施。要重点抓 好施工图审查环节、竣工验收环节相关工作,加强长效管理,扎实推动全市5G 建设及应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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