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专班,北海新区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鲁建节科字〔2022〕5号)及《山东省“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22〕6号),制定了《2022年滨州市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各级政府能源消费“双控”、新型城镇化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考核评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