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增强质量意识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滨审行政〔2014〕6号)的要求,11月5日,滨州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召开了“增强质量意识学习月”动员大会暨第一次集中学习,中心全体职工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开展“增强质量意识学习月”活动进行动员
(一)开展活动的意义
施工图审查制度在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提升勘察设计企业技术水平、推动建筑节能等政策贯彻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年初以来,我中心领导制定了“保时限、提质量、促服务”的总体工作目标。保时限已经扎实开展并取得初步成效;保住的并不只有时限,还保住了审查中心的形象、展现了我中心锐意改革进取的决心。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在部分职工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质量意识淡薄的现象,工作中随意降低质量标准或者不遵守标准,由此而导致这样那样的质量问题,出现了各种不应有的问题,损害了单位的形象,为中心的发展埋下了隐患。希望通过此次活动月的开展,使全体职工增强质量意识,增强标准化意识,加强专业沟通,逐步统一业务流程及技术审查标准。为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有效提升单位的核心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公布本次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11月份,每个周三下午的4:30~5:30、周五的下午2:30~3:30。共有11月5、7、12、14、19、21、26、28日共8次学习时间,每次1小时,共计8小时。
本次“增强质量意识学习月”活动,按照宣传发动、学习讨论、总结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30日-11月4日)
下发《关于开展“增强质量意识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
将通知中公布的7项具体学习内容,形成电子版发送至全体人员,同时将学习内容装订成册分发至每位人员。
2、集中学习阶段(11月5日-26日)
每次集中学习讨论一个专题,采取领读的方式带领大家共同学习,切实加强参与意识和学习氛围。勘察、建筑、结构、设备、电气专业各推荐1名领读人。
3、总结落实阶段(11月27日-11月30日)
传达省住建厅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全省勘察设计创新创优暨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及宋守军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王相夏调研员在全省一类审查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总结分析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并加以点评。
三、学习活动第一项内容《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实施办法》
由李丙春进行了领读,领读过程中,李丙春使用PPT展示了详实的政策依据、背景资料。学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家普遍反映受益匪浅。